收藏!最透彻的海运附加费用解析!

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稳定、人民币汇率不断变化,各船公司不断增设各种名目的海运附加费,并且要求目的港收货人支付。

不少进出口企业都曾为项目繁多的海运附加费所苦恼过,很多报关员、单证员面对着五花八门的海运附加费也往往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哪些费用应该申报,哪些费用不需要申报。

今天就给海运附加费用来个全解析!带领大家了解一下这些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的神秘附加费用!
从法律上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下称《审价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所以,“运费及其相关费用”是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时间节点很重要哦,“起卸前”是区分各项费用需不需要申报的重要一点!
下面,好戏上台,给大家开扒一下应该申报的比较常见的几种海运附加费!
 Tips 

1、燃油附加费(简称BAF 或FAF),在燃油价格处于高位运行时加收;
2、货币贬值附加费(简称CAF),在货币贬值时,船方为实际收入不致减少,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比加收的附加费;
3、紧急燃油附加费(简称EBS),在燃油价格突然上涨时加收;
4、紧急成本附加费(简称ECRS),也称恶劣天气操作费,因天气状况影响船舶操作成本时产生加收;
5、旺季附加费(简称PSS),在国际贸易特别繁忙的时段船公司借故加收的费用;
6、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简称CIC),航线两端贸易或者进出口货物种类及性质的差异造成集装箱货流量不平衡进而产生的费用。
友情提醒:若是在进口申报时未取得船公司提供的运费清单,可以在之后金额明确后向海关补充申报哦~~

在海关后续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未如实申报此类海运附加费用,海关将追征相关税款,并征收税款滞纳金!

版权声明:外贸小哥 发表于 2022年11月26日 pm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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